工商時報【呂清郎╱台北報導】

觀察今年以來高收債表現,ML全高收已有2.93%成績,根據EPFR統計至3月首周基金資金流向顯示,高收益債券型基金獲14.24億美元淨流入。時序接近第2季,據Bloomberg統計,2007~2016年第2季ML全高收指數平均漲幅達3.49%,正報酬機率達8成,高收債第2季舞春風可期。

日盛全球高收益債券基金經理人曾咨瑋表示,儘管美股頻探新高,高收益債市場的資金面依然充沛。

能源價格下跌,在市場預期能源與天然氣產業違約率可望下降、投資人持續青睞高收益債券的因素影響下,全球高收債券指數為開春以來表現較佳者。 富蘭克林華美全球高收益債券基金經理人謝佳伶指出,全球高收益債約5.5%收益率機會,對現金流需求者仍具吸引力。統計巴克萊美國高收益債指數自成立以來,當美國季度經濟成長率落在2.5~4%區間,高收益債季度平均報酬率可達3.25%,川普主打政策均有利能源、金融等產業,為高收債基金布局首選標的。

群益多重收益組合基金經理人林宗慧認為,美國聯準會3月升息趨勢,可能為債市帶來波動,但卡債高收債因利差有進一步收窄空間,相對可抵禦利率上升風險,因此仍可望持續吸引資金進場配置。



新竹民間借貸

苗栗民間信貸







▲壽險業匯損嚴重,金管會傾向增加外匯準備金(圖/資料照)

記者戴瑞瑤/台北報導

近期新台幣強升,光近4個月就升值近7%,導致各壽險公司面臨嚴重匯兌損失。據悉,金管會正待壽險公會擬定降低匯損的措施,外傳有2方案,包括調整資本適足率(RBC)的匯率均價,跟增加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。金管會15日表示,不能因業者匯損就調整RBC標準,較傾向增加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。

壽險業近期匯損嚴重,業者建議金管會2項措施,第一是調整RBC的匯率均價,以過去一年新台幣兌美元31.7元計,或是固定匯率32元計;第二是從別的準備金借用,增加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。金管會表示,RBC是保險公司監理財務體質的指標,不應該因業者匯損就調整標準,較傾向增加外匯價格準備金,來避免壽險公司損益表的大幅波動,但也還需考量要從哪項準備金挪用。一切還需待壽險公會提出建議方案,再由金管會就建議決議降低匯損的措施。

據金管會資料顯示,2016年底外匯價格準備金餘額還有441億,今年2月底用到剩231億元,但到4月底只剩下170億元,外匯準備金根本被腰斬。且包括富邦人壽、台灣人壽等9家壽險公司,外匯準備金已經低至去年底的2成,無法再動用外匯價格準備金。

新北市民間貸款



民間借貸能相信嗎?

在社會上越來越多的民間借貸的出現,同時也越來越多借貸糾紛的出現。民間借貸糾紛增加的速度驚人,也就說明當今社會上有很多的人傾向於民間借貸。那麼多人都選擇民間借貸,是不是民間借貸就很值得信任?假如是很值得信任的,怎麼又會出現那麼多的糾紛? 民間借貸的樣式很多,風險也很大,並不是所有的民間借貸都可以相信,當然也不是所有的民間借貸都是非法經營,在不合法的民間借貸之中,的確會存在極大的風險,最可怕的就是遇到黑社會的高利貸!因此在選擇民間借貸的時候就要很小心,不要輕易相信與一般借貸相去太遠的條件,像是短期可借大額款項、刷卡換現金、票貼放款、保證借到錢、汽機車借款免留車、免擔保免抵押等等,雖然條件聽起來很誘人,但是往往也潛藏著莫大的危機!

民間借貸有什麼好處?

民間借貸相對於銀行貸款具有靈活、簡便、快速、收益率高等幾點優勢。從靈活性來看:簡單地說,民間借貸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協議借款,沒有銀行內部核准的限制,只要雙方認可,符合法律相關規定,就可以承做,但為確保放款人利益,必須有抵押、公證和擔保;簡便性:流程簡便,手續辦理簡單,需要提交的資料精簡, 不像銀行一樣需要提供許多證明;快速性:這是民間借貸最大的魅力所在!因為手續簡便,借款人通常可以很快就拿到所需款項。

民間借桃園民間借款貸的運作流程?

民間借貸運作流程如下:對借貸人進行審核,符合借貸條件,雙方就簽訂借貸契約,在借貸契約書上規定還款的時間、利息、地點,最後就發放貸款。 民間借貸的流程比銀行借貸簡單、便利,因此很受中小企業的歡迎,但是民間借貸的利息通常會比銀行借貸的高,在借貸之前要確定借貸利率。借貸雙方之間簽訂的借貸合約是借貸雙方的證明,也是一個保證,要切記在民間借貸不要忘記簽訂借貸契約書,而且每個細節都要詳細問清楚,絕對不能馬虎!

民間借貸利息的規定?

民間借貸的利息規定法源依據如下:

民法 第 204 條 約定利率逾週年百分之十二者,經一年後,債務人得隨時清償還本。但須於一個月前預告債權人。前項清償之權利,不得以契約除去或限制之。

第 205 條 約定利率,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,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,無請求權。

第 206 條 債權人除前條限定之利息外,不得以折扣或其他方法,巧取利益。

第 207 條 利息不得滾入原本再生利息。但當事人以書面約定,利息遲付逾一年後,經催告而不償還時,債權人得將遲付之利息滾入原本者,依其約定。 前項規定,如商業上另有習慣者,不適用之。

刑法 名稱:中華民國刑法 (民國 96 年 01 月 24 日 修正) 第 344 條 乘他人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,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
裁判字號: 27年上第 520 號

要旨: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重利罪成立之要件為?乘人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,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,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。在第一條件,係指明知他人出於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,而利用機會故為貸與,在第二條件,係指就原本利率、時期核算及參酌當地之經濟狀況,較之一般債務之利息,顯有特殊之超額者而言。

此項犯罪,固須對於特定人為之,始能成立。至若明知社會上有因急迫而舉債濟急,及因輕率或無經驗而從事舉債之情形,預定苛刻條件,一俟他人告貸,藉以博取重利為常業者,雖非對於特定人乘機利用,不能謂非對於一般人具有犯罪之概括故意,則其犯有前項法條所載情事,即應論以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條之罪。

雖然有法律可以依據,但是民間借貸的契約畢竟還是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所成立,利息、期數以及還款條件都是要依照合約來計算,因此還是在簽訂合約的時候就要仔細瞭解,以免後續發生問題,到時候再來處理可就得不償失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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